时间:1953—1956年

核心表述

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,走互助合作道路。原则:自愿互利、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;方针:积极领导、稳步前进

来龙去脉

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,作为三大改造的一翼,农业合作化由低级到高级分三步展开,至1956年底配合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

  • 互助组(社会主义萌芽性质);
  •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(土地入股、统一经营,半社会主义性质);
  •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(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,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)。

考点提示